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2015年度“中国比较法学”研究课题招标
为了繁荣中国比较法学的研究事业,提高中国比较法学的研究水平,支持学者参与比较法的基础理论和前沿问题研究,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特设立“中国比较法学”研究课题。
现将2015年度的课题招标工作公告如下:
一、课题申请和结项
1.2015年度共设10项课题,每项课题资助5000元。
2.课题研究内容:比较法基础理论研究或前沿问题研究,根据当年年会主题范围自拟题目。
3.课题申请时间:2015年3月31日之前。
4.研究期限:2015年12月31日之前提交成果并申请结项。
5.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课题的申请评审工作,经批准立项的项目,将在“中国比较法学”的网站上予以公示。
6.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负责课题的项目结项工作,学术委员会根据成果完成情况评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项目结项情况,将在“中国比较法学”的网站上予以公告。被评为不合格的项目负责人,将丧失再申请该项目资格。
二、课题申请要求
1.申请人资格:副高级职称以下(含副教授及等效职称)学者,包括在校博士生。
2. 结项成果形式:至少一篇1.5万字以上的专题研究论文,并需要提交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公开发表论文需注明“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2015年度中国比较法学研究课题资助”,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年刊――《中国比较法学》有优先发表权。
3. 申请人不得以已发表或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课题。
4.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则撤销立项。
5.课题申请人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课题研究必要的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三、课题内容设计
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的主题是“比较法与法治文化”,请围绕这个主题,自行设计与之相关的具体题目,填报申请书。申请书需载明申请人基本情况、相关课题研究情况、课题组研究基础,详细的课题论证以及完成进度计划。
四、申请材料及寄送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并在申报截止日(2015年3月31日)之前,将使用WORD软件录入、A4纸打印的《申请书》一式8份(含原件1份、复印件7份)寄送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马剑银收,邮编100875,联系电话13810045725,并同时发送电子版到ComPLawChina@126.com,附件名称设置为:比较法课题(课题题目+申请人名字)。
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
2015年1月4日
(责任编辑:bjf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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